各班级:
学院决定开展2018年湖北大学"波英助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湖北大学"波英助学金"由我校校友吴江波、向凤英夫妇捐资设立,资助我院在学期间有进取心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生和研究生。
一、评选对象
化学化工学院全日制二、三年级本科生及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二、评选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遵守国家法纪法规和校纪校规,未受到党、团或校级处分;
3.学习勤奋,刻苦钻研,较之上学年在学习成绩、科学研究、社会实践、社会公益等方面有明显进步;
4.家庭经济困难,自强自立,生活俭朴;
本学年已获评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等)的学生原则上不在此次评选范围内。
三、奖励名额和标准
2018年湖北大学"波英助学金"资助12名学生,其中研究生受助人数不超过2人,每人1000元,共计1.2万元。
四、评选程序
1.2018年12月21日前,各班级完成初评和公示工作(原则上每班报2人),并将申报表(纸质版)于12月21日中午12点交到团委D218办公室邱关霞(QQ:1592717754)处;
2.2019年1月10日前,资助人完成评选和公示工作;
3.2019年1月20日前,完成助学金发放工作。
附件:湖北大学"波英助学金"申报表
湖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2018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