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专业和大类分流工作小组组长 |
张修华、陈琴 |
转专业和大类分流工作小组成员 |
任君、刘莹、汪航行、龙华丽、李玲、伍珍、胡玮、王飞翼、翁玥、朱振君好、徐伟龙、熊晓玲 |
转 专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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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接收学生转专业的条件和要求 (学院应制定接收转专业学生的条件和要求,如文科或理科、首选历史或物理、是否具有与新专业学习相关的某类科目高考成绩及成绩标准、或某类课程成绩要求等。学院要依据人才培养方案统筹考虑,避免造成转专业学生后续学习困难。) 1.符合学校《湖北大学转专业和大类分流管理办法》(校教字[2022]5号)文件中的所有规定;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是一年级(2023级)和二年级(2022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2.符合化学化工学院招生要求,身心健康,对化学、化工有浓厚的兴趣。 3.原则上,院外接收转入学生人数不得超过该年级相关专业招生人数的15%,其中接收一年级学生不超过10%,二年级学生不超过5%;院内转专业不受上述比例的限制,结合专业办学条件和资源分配情况,学院进行宏观调控。 二、考核办法 1.采取学生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择优录取。 2.学习成绩计算办法: 2022级学生:按照原专业加权成绩进行计算。 2023级学生:按照下列公式进行计算: 学习成绩=(高考得分/高考总分×100)×50%+已修课程的加权成绩×50% 3.素质面试 根据人才培养目标要求,学院组织开展综合素质面试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专业基本情况的了解,个人特长、兴趣、能力和学业发展规划等方面。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4.学院将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中,学习成绩占比为70%,面试成绩占比为30%。 三、工作流程 (一)学院制定转专业细则和接收计划 1.制定化学化工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2.填写《湖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拟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申请表》(附件1)并上报本科生院; 3.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待学校审核后在学院网页上公示(公告时间另行通知),公示期3日。 (二)学生申请和学院资格审核及考核 根据全校性转专业分配指标数,我院2023级、2022级拟分别接收21人、10人。 1.化院学生转出 (1)申请:学生于4月24日至26日登陆教务管理系统“学籍异动管理”模块在线提交异动申请,报学生所在学院,逾期不予补报。 (2)审核:学院于4月29日前审核通过同意转出的学生并填写《湖北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报名学生汇总表》,将电子版及签字、盖学院公章的纸质材料提交本科生院。同时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提交审核意见。 2.其他学院转入 (1)申请:原学院审核通过同意转出的学生将成绩单(提供加权成绩单,加盖所在学院公章)申请表(附件1)及相关证明材料于4月24日-4月26日提交到化学化工学院教学办D314室,通识教育学院学生提供高考成绩和成绩单(加权成绩单,加盖所在学院公章)的电子版并压缩打包,压缩包以“班级名称-姓名-学号”命名并发送至邮箱17624664@qq.com。 (2)面试:学院依据转专业实施方案对拟转入的学生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由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审核。具体安排如下:
专业 |
考核方式 |
时间 |
地点 |
化学 |
按“考核内容和办法”执行 |
2024.5.20下午12:30-14:30 |
阳逻 |
化学(师范) |
应用化学 |
化学生物学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3)成绩核算:按照考试或考核的内容和办法执行。 (4)审批:学院于5月24日前审核通过并同意转入的学生,在学院网站公示转入学生名单,公示期3天;同时填写《湖北大学接收转入学生汇总表》,并将电子版及签字、盖学院公章的纸质材料一并提交本科生院审批,同时在教务管理系统完成在线审核。 3.院内专业互转 院内化学与化工学生互转,按学校转专业要求执行。(在本学期末执行) |
大 类 分 流 |
一、工作流程 1.制定化学化工学院大类分流工作实施方案; 2.对学生进行动员,学院组织进行专业介绍、宣传; 3.学生填报《专业分流志愿表》(附件2); 4. 以班为单位集中将《专业分流志愿表》收齐、统计; 5.学院审核和调配; 6.对学生分流结果进行公示、上报本科生院。 二、考核办法 1.按学生核心专业课程成绩综合排名进行择优录取。 核心课程包括:无机化学、物理化学、分析化学、化工原理、有机化学。 2.学习成绩计算办法: 2022级学生:按照指定的已修核心课程加权成绩进行计算。 2023级学生:按照下列公式进行计算: 学习成绩=(高考得分/高考总分×100)×50%+已修核心专业课程的加权成绩×50%。同等条件下补充考查学生数学、物理课程成绩。 三、分流专业类别 2022级:化学、化学(师范)、化学生物学、应用化学。 2023级:化学、化学生物学、应用化学。 四、分流时间 院内转专业和大类分流定在本学期期末考试后。 五、分流标准 1.学生可以根据个人兴趣和职业规划填报志愿(附件2),每名学生填报3个专业志愿(化学、化生、应化),原则上按照学生所填写第1-3志愿顺序录取,如果拟录取专业人数超额,按照“考核办法”予以择优录取。 2.结合学院办学条件和资源,对专业分流实行总量控制。 |
审核公示 |
1.学校审批并公示名单 学校对转专业学生审批、汇总,在本科生院网页公示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名单。 2.办理转专业手续 公示无异议后,学生办理相关手续,本科生院依据国家规定在国家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和教务管理系统中对转专业学生进行专业确认,转专业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协调转专业学生住宿生活等学习情况。 3.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审核发现取消申请资格并报告相关部门; 4.按照学校要求的时间节点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不做调整; 5.最终结果以本科生院网页公示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名单为准。 |
备注 |
1. 学生专业分配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允许调整,如特殊原因需要调整,学生必须提交专业调整申请,经学院、学校批准,方为有效。 2. 本转专业和大类分流方案由化学化工学院转专业和大类分流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分流方案及分流结果报学校本科生院备案。 3. 未尽事宜由院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
附件1:2024年化学化工学院转专业志愿表.docx
附件2:2024年化学化工学院化学类专业分流志愿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