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6-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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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做好科研助理岗位开发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发挥科研助理在学院科研创新与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结合我院实际,现就2026年度科研助理岗位招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与职责
科研助理岗位属于学院按需设立的临时性辅助科研岗位。岗位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协助课题组负责人开展科研项目研究,参与文献调研、数据采集与分析等工作;协助完成科学实验、分析测试、仪器设备日常运行及维护;承担科研行政辅助、业务秘书、财务报销、成果转化对接等事务性工作;完成课题负责人交办的其他与科研相关的临时性任务。
二、应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自觉遵守学校及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二)学业要求:勤奋学习,成绩优良,已修课程全部合格,能够按期毕业并获得相应学位;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团队协作精神。
(三)能力与健康:身心健康,具备履行科研助理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储备、动手能力及沟通协调能力。
(四)对象范围:主要面向我院2026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及硕士、博士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且综合表现突出者。
三、招募程序
(一)岗位申报(7月8日前)
各课题组负责人根据科研工作需要,明确拟招募的科研助理数量、具体岗位职责、专业能力要求及工作期限等,填写《化学化工学院2026年教师招聘科研助理简表》(附件1),并将电子版及签字纸质版报送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D218)。
(二)个人报名(7月13日前)
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2026届毕业生,请如实填写《化学化工学院2026年科研助理岗位招聘报名表》(附件2),附个人简历、成绩单及相关证明材料,将纸质版一式两份提交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电子版同步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注明“科研助理报名+姓名+专业”)。逾期不再受理。
(三)面试选拔(7月15日前)
学院汇总报名信息后,由各课题组负责人自行组织面试(面试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重点考察应聘者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及岗位匹配度。面试结束后,各课题组将拟录用名单报学院党政联席会集体研究审定。
(四)结果公示与签约
审定通过后的拟录用名单,在学院官方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学院统一组织签订《科研助理工作合同》。合同签订后,正式上岗工作。
湖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202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