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1、符合湖北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基本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心健康,符合国家相关部门的检查要求。
2、本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在读人员,且本科和硕士阶段均为全日制学历教育;
(1)硕士二年级研究生:“2+3”学制,硕士研究生2年,博士研究生3年,成绩优良,英语水平优异,科研能力突出。
(2)硕士三年级研究生:“3+3”学制,硕士研究生3年,博士研究生3年,硕士就读期间以本人第一署名或导师第一署名、本人第二署名,湖北大学为第一单位发表SCI三区及以上论文1篇。
二、审查流程
1、网上报名缴费(2020年12月21日-2021年2月21日)
(1)申请者按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时间履行正常的报名手续。
(2)网报时在考试方式栏目中选择“硕博连读”。
2、提交申请材料(2020年1月31日-2月3日)
(1)考生向学院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湖北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申请表》;
2)身份证、本科阶段学位学历证书、硕士阶段学生证的复印件;
3)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须授课单位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盖章);
4)两位与所申请学科相关的副高职称以上专家签字出具的推荐信;
5)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的研究计划;
6)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
7)各类外语等级证书。
(2)以上材料须用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现场须提交原件进行审核。
(3)申请者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其他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立即取消申请资格。
3、网上确认(2021年2月22日-3月5日)
网上确认相关材料和程序以湖北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所述为准。
4、资格审核(2021年2月26日前)
资格审核通过名单于2021年2月26日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未通过审核的应届考生,可向研究生院申请转为“普通招考”,但不得修改报考导师和考试科目等信息。具体手续可咨询研究生院。
5、综合面试(2021年3月1日-5日之间,具体时间于资格审核公示时一并发布)
(1)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人需要参加学院组织的综合素质面试。
(2)综合素质面试,时间不少于45分钟。考生介绍自己基本情况15分钟(采用PPT),综合面试30分钟,主要考察考生的科研能力和综合潜力,面试专家对考生进行无记名打分。
三、录取
1、考核后学院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日2021年3月5日前,公示期为3天,公示内容为考生姓名、成绩、报考导师姓名、推荐人姓名等。未被公示的考生视为未通过考核,其中应届考生可向研究生院申请转为“普通招考”,但不得修改报考导师和考试科目等信息。具体手续可咨询研究生院。
2、学院将拟录取名单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由研究生院公示最后拟录取名单并统一进行录取工作。
3、后续办理转博手续等事项另行通知。
化学化工学院
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