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组织管理
1. 我院选拔博士研究生由“申请-考核”、硕博连读两种方式组成。
2. 学院成立以院长任组长、分管研究生副院长任副组长、博导代表任成员的审核小组,负责博士研究生的招录工作。
二、 报考条件
1. 符合湖北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基本报考条件。
2. 学历/学位要求:
申请-考核 |
应届或往届硕士研究生 |
1. 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 2. 本科和硕士阶段均为全日制学历教育,能够全日制非定向在校攻读博士学位 |
硕博连读 |
2+3 |
本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第二学年在读,且本科和硕士阶段均为全日制学历教育。 |
持境外学历或学位报考的考生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或学位认证报告。
3. 学术能力要求:
硕博连读 |
2+3 |
1. 修满本专业培养方案所要求的最低学分,无不及格记录; 2. 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 3. 以第一署名发表研究型SCI二区(以中科院分区为准)及以上的论文。 |
三、 审查流程
1. 网上报名缴费(2023年3月31日前):
1) 考生按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时间履行正常的报名手续(报名、缴费等)。
2) 根据实际情况,网报时在考试方式栏目中选择“申请-考核”或“硕博连读”。
2. 提交申请材料电子版(报名截止后一周内):
1) 《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网报系统内下载,盖章扫描件);
2) 《湖北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申请表》(网报系统内下载,盖章扫描件,仅硕博连读考生);
3) 身份证、学位及学历证书(应届硕士生提交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校在读硕士生可提交校园卡或学生证;持境外学位、学历的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的扫描件;
4) 本科和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授课单位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盖章)的扫描件;
5) 两位与所申请学科相关的教授(拟报导师除外)签字、教授所在单位盖章的专家推荐书(网报系统内下载)扫描件;
6) 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的研究计划;
7) 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
8) 以“申请-考核”方式报名的,还须提交硕士学位论文电子版(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9) 各类外语等级证书扫描件。
以上所有材料放置于同一压缩包内,以考生姓名命名,发送到邮箱2304016908@qq.com,邮件标题为“湖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材料-申请类别-姓名”,例:湖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材料-硕博连读-张三。该邮箱仅供接收申请材料,不作咨询或其他用途。
3. 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通过名单将在学院官网公示,公示期为3天,考生应自行留意官网发布消息。
4. 初试考核:
初试考核仅面向“申请-考核”考生,包括英语、科研能力考核和专业素养考核,每科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英语:根据考生所提供的四六级、雅思、托福等各级各类英语考试成绩单赋分。
科研能力考核:根据考生所提供的硕士期间的研究工作和科研成果赋分。
专业素养考核:根据考生撰写的博士研究计划和考生的培养潜力赋分。
初试成绩按英语*20%+科研能力考核*50%+专业素养考核*30%折算为百分制。学院于初试结束后公示初试成绩,并根据成绩和当年招考计划公布复试名单。未获准进入复试的“申请-考核”考生视为申请失败。
5. 复试考核:
1) 通过初试考核的“申请-考核”考生和通过资格审核的硕博连读考生须参加学院组织的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2) 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考生应制作ppt,介绍自己的思想政治水平、英语能力、基本学术情况、已有学术成就、读博期间计划等,并回答面试专家提问。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英语能力、科研能力、创新潜质等,由面试专家对考生进行评分。
3) 对“申请-考核”考生,总评成绩=初试成绩*60%+复试成绩*40%;对硕博连读考生,总评成绩=复试成绩*100%。
6. 提交申请材料纸质版:
1) 参加了综合面试的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i.《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报名系统导出打印)盖章原件;
ii.《湖北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申请表》盖章原件(仅硕博连读考生);
iii.身份证、最后学位及学历证书(应届硕士生提交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校在读硕士生可提交校园卡或学生证;持境外学位、学历的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复印件;
iv.本科和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盖章原件;
v.两位与所申请学科相关的副高职称以上专家(拟报导师除外)签字、专家所在单位盖章的专家推荐书(网报系统内下载)原件;
vi.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复印件;
vii.各类外语等级证书复印件。
2) 以上所有材料用A4纸打印,其中原件单独放置,复印件按上文所示顺序装订成册。
3) 所有纸质材料须通过邮政EMS于指定时间内寄发,备注栏注明“博士报名+报名号”,或由考生本人送达。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368号化学化工学院D314,收件人:罗晓宇,电话:027-88662747,邮编:430062。
4) 逾期未提交纸质材料的,视为放弃申请,取消录取资格。
四、 录取
1. 总评成绩于在学院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硕博连读和普通招考分开排序。学院根据总评成绩从高至低录取,至取满学校所下达招生计划为止。
2. 学院将拟录取名单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由研究生院公示拟录取名单并统一进行录取工作。
3. 后续办理博士录取手续等事项另行通知。
化学化工学院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