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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湖北大学"锋凌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8-12-06   浏览:


各班级:

学院决定开展2018年湖北大学"锋凌助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湖北大学"锋凌助学金"由广州锋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捐资设立,资助我院在学期间家庭经济困难、表现优异的本科生。

一、评选对象

化学化工学院全日制本科生

二、评选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遵守国家法纪法规和校纪校规,未受到党、团或校级处分;

3.学习刻苦,成绩优异,上学年度加权成绩应列本专业前1/2、无不及格课程。优先考虑上学年度在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获奖者或在某一领域取得优异成绩者或在SCI收录期刊发表学术论文者。

4.家庭经济困难,自强自立,生活俭朴;

本学年已获评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原则上不在此次评选范围内。

三、奖励名额和标准

2018年湖北大学"锋凌助学金"资助10名学生,每人2000元,共计2万元。

四、评选程序

1.201812月21日前,各班级完成初评和公示工作,并将申报表(纸质版)于12月21中午12点到团委D218办公室黄晗滨(QQ:1789928180)处;

2.20191月10日前,资助人完成评选和公示工作;

3.2019120日前,完成助学金发放工作。


附件:湖北大学"锋凌助学金"申报表

   湖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2018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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