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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2020年以“申请-审核”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实施细则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0-01-02   浏览:

 

一、组织管理

1申请-审核是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的一种选拔方式,由考生提出申请、招生导师及招生学院审核同意、审核专家组对考生进行考核、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录取四个部分组成,一经录取,则不参加学校组织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2、审核专家组组成人员

组长:院长

副组长:分管研究生副院长

组员:博导代表

3、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选拔,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报考条件

1、符合湖北大学2020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基本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心健康,符合国家相关部门的检查要求。

3)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录取当年91日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4)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民解放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5)持境外学历或学位报考的考生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或学位认证报告。

2、申请以“申请-审核”方式入学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应届或往届硕士研究生:申请者须本科和硕士阶段均为全日制学历教育,能够全日制在校攻读博士学位,并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英语六级430分、托福80分或雅思6.0分及以上。

2)在SCI三区及以上期刊以本人第一署名或导师第一署名、本人第二署名公开发表化学或相关学科领域的学术论文2篇以上,其中至少一篇为本人第一署名,且其中至少一篇为SCI二区及以上;或近3年内获得化学或相关学科领域的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排名第1)或科研项目(主持人)。

2优秀业务骨干:申请者须为政府、企事业单位在岗工作人员,具有硕士学位,能够全日制在校攻读博士学位。获得国家级奖励(前3名),或与业务工作及科学研究相关的省部级二等奖以上奖励(前2名),或获得国务院政府津贴、省政府津贴、国家或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五一劳动奖章(劳模)、教学名师,或有不少于2项发明专利且以本人第一署名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

 

三、招生导师条件

    招生导师须经学校确认具有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有在研课题和充足的科研经费,能为研究生提供助研津补贴(奖助学金)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千人计划入选者、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级科技奖(成果奖)第一获奖人、二级教授;

2、主持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等国家级重大项目;

3、主持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国家级项目,或在一类重要期刊或SCI(二区以上)期刊,以本人第一署名或通讯作者公开发表学术论文3篇以上。

 

四、审查程序

1、网上报名缴费(2019121-2020220日)

1)申请者按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时间履行正常的报名手续。

2)网报时在考试方式栏目中选择申请-审核

2、提交申请材料(2020217-220日)

1)考生向学院提交以下报名材料,用A4纸打印。除下列第1)项单独提交外,其他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现场确认时提交原件进行审核:

1)《湖北大学“申请-审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申请表》;

2)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的研究计划;

3)身份证、学位及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的证明信);

4)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须授课单位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盖章);

5)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6)两位与所申请学科相关的正高职称专家签字出具的推荐信;

7)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材料;

8)各类外语等级证书复印件。

2)申请者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其他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立即取消学习资格。

3、现场确认(2020221-223日)

    现场确认相关材料和程序以湖北大学2020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所述为准。

4、资格审核(2020225日前)

资格审核通过名单于2020225日前在学院网站公示。未通过审核的考生,可向研究生院申请转为普通招考,但不得修改报考导师和考试科目等信息。具体手续可咨询研究生院。

 

 

五、考核方式

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人可不参加学校组织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入学统一考试的初试,但需要参加学院组织的综合素质面试。

综合素质面试,时间不少于45分钟。考生介绍自己基本情况15分钟(采用 PPT),综合面试30分钟,主要考察考生的英语能力、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专家对考生进行无记名打分。

 

六、考核的具体时间及要求

考核时间定于202032-5日之间,具体时间于资格审核公示时一并发布。

 

七、录取原则及标准等

考核后学院公示拟录取名单(202035日),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成绩、报考导师姓名、推荐人姓名等信息。未被公示的考生,可向研究生院申请,将申请考核制类别修改成普通招考类别,直接参加普通招考类博士生的考试。

学院将拟录取名单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审批通过后的考生,由研究生院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时间与普通招考录取博士生相同。

 

化学化工学院

202012

附注:湖北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湖北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博士专家推荐书、湖北大学2020年研究生硕博连读申请表、湖北大学2020年“申请—审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申请表请在报名系统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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