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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化工学院2018年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方案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8-05-18   浏览:

化学化工学院2018年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和学校博士生招生有关文件要求,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录取原则

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开和公正,做到政策透明、操作规范、计划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

2、根据培养目标,重点考查学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和综合素质。

二、招生计划

化学化工学院:招生12人。

三、录取规则

1. 考核通过的十年树人计划考生优先录取;

2. 定向委培考生至多1人;

3. 单科考试合格,依总成绩由高往低,录满为止;

4. 64日之前,定向委培考生不能签订定向学习承诺书,或非定向考生不能提供调档证明的,取消录取资格,后面考生依次递补。

   三、成绩要求

初试成绩:外语40分,专业课45;复试合格,

总评成绩=100*(初试成绩/初试满分)*60%+100*(复试成绩/复试满分)*40%

化学化工学院

2018-5-18

附:2018年博士统考考生成绩汇总表(不含“十年树人”计划考生)

 

姓名

初试成绩

复试成绩

总评成绩

外语

业务课1

业务课2

总分

吴正俊

63

81

94

238

88.50

83.00

李佳威

63

69

90

222

91.67

81.07

胡宸

59

64

86

209

87.83

76.93

张华新

63

60

85

208

88.00

76.80

汪慧娟

57

68

87

212

85.67

76.67

冯春

50

69

88

207

83.67

74.87

何俊杰

40

66

85

191

90.33

74.33

刘娥

46

61

85

192

84.33

72.13

李鹏祥

51

48

63

162

90.67

6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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