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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203) 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作者:院团委   来源:化学化工学院      发布日期:2023-03-27   浏览:

根据教育部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的相关文件精神和学校统一部署,结合我院学科专业特点,制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如下。

一、组织领导

根据学校有关要求,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在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统筹安排下,组建复试小组,负责复试各环节的组织和考核工作。

学院成立监察组,负责监督复试相关工作规定的执行情况,巡查复试现场情况,监督信息公开、公示情况,受理、调查并处理考生申诉和质询。

二、招生计划及复试名单

1.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习形式

简章招生计划

(含专项计划)

已接收推免生

备注

070300

化学

全日制

75

1

最终以实际下达计划为准

081700

化学工程与技术

全日制

10

0

045106

学科教学(化学)

全日制

5

0

085600

材料与化工

全日制

72

0

2.普通计划硕士生初试成绩达到下表所示的考生即可进入我院复试。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习形式

分数线

070300

化学

全日制

国家A类线

081700

化学工程与技术

全日制

国家A类线

045106

学科教学(化学)

全日制

国家A类线

085600

材料与化工

全日制

国家A类线

士兵计划、少骨计划专项考生初试分数线以我校研究生院公布为准。

复试名单详见我院官网相关公告。

三、现场报道及资格审核

进入复试的考生应根据湖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准备各类审核材料。

学院定于2023年3月31日(周五)9:00-11:30、14:00-17:00在湖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三楼D314室进行现场报到、审核材料。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需现场扫码缴纳复试费,复试费100元/人。

四、复试形式和内容

学校统一采用现场复试。

学院根据招生专业对硕士研究生需具备能力的相关考查要求,确认复试考核内容和形式如下:

1.专业知识以笔试形式进行。主要包括化学化工相关的理论、知识以及应用能力。复试科目如下:

报考或调剂专业及研究方向

复试科目

070300化学

01无机化学

无机化学和分析化学

02分析化学

03有机化学

04物理化学

05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045106学科教学(化学)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081700化学工程与技术

02化学工艺

化工原理

04应用化学

Z1制药与精细化工

085600材料与化工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笔试时间为3月31日18:30-20:30。

2.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在综合面试中进行,使用英语作为面试语言,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1)个人自述1-2分钟,包括个人爱好、个人经历等。

(2)专家与考生自由对话3-5分钟。

3.综合素质考查在综合面试中进行,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1)个人陈述2-3分钟,介绍思想政治品德、心理素质、专业思想、知识结构、基本技能等。

(2)考官就学生陈述情况、理论知识考核等方面进行综合提问。

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综合素质考查时间为4月1日9:00-17:00。

4.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于综合素质考查时一并进行,考核成绩不计入总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后续函调人事档案及现实表现材料等手续按湖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中有关要求进行。

五、复试时间安排

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为3月31日、4月1日,各项考试内容时间如前所述。调剂考生复试时间以研招网复试通知为准。

六、复试成绩计算及拟录取原则

专业知识、综合素质考查、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各100分,复试成绩计分时,按照专业知识占比20%、外国语听说能力占比20%、综合素质考查占比60%折算为百分制。

计算总评成绩时,初试成绩(按“初试成绩/初试满分×100”的方式折算为百分制)占60%,复试成绩占40%,均保留2位小数。

复试结束后2天内,将按招生专业所在一级学科对总评成绩进行排序。如总评成绩相同,则按初试成绩排序。

(1)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成绩均予以公布;

(2)公布内容包括考生编号、姓名、初试成绩、复试分项成绩、总成绩;

(3)复试不合格、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网站为:

http://chemmat.hubu.edu.cn/rcpy/yjsjy/zsgz.htm

公示期间,接受考生监督和申诉。

电话:027-88662747 联系人:罗老师

可于工作时间内(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联系。

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学院将按照下达招生计划情况向研究生院报送复试结果。

拟录取公示由学校研究生院统一进行。考生需进行体检、调档等程序,按学校统一要求办理,另行通知。

七、学业奖学金评定

新生学业奖学金按照我院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评定方案执行。

八、调剂细则

根据一志愿上线考生人数和招生简章计划数,我院化学工程与技术、材料与化工专业接受适量调剂生。调剂考生要求如下:

(1)符合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达到所在专业的国家A类线。

(3)符合教育部关于调剂的规则要求。

(4)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剂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初试科目与调剂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相同。

调剂系统开放时间、规则、调剂考生报到复试等届时另行通知。

化学化工学院

2023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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