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教字﹝2021﹞1号
关于印发《湖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院级本科教学团队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全体老师:
为进一步强化专业建设,加强教育教学内涵式发展,学院将成立5个院级教学团队。团队依托专业分布情况来构成,鼓励跨专业教师作为团队成员;教学团队按照年度给予经费支持和考核,具体任务和要求见附件,2021年4月8日之前,请团队负责人将申报书(2份)交至教学办徐老师处。
新修订的《湖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院级本科教学团队建设管理办法》已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2021年3月23日
湖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院级本科教学团队建设管理办法
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升教师队伍水平,根据《湖北大学本科教学团队建设管理办法》[校教字﹝2018﹞24号] ,结合《湖北大学一流本科教育实施方案3.0》[校教字﹝2019﹞14号]总体部署,学院决定持续推进教学团队建设计划,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和教学质量,为校级、省级或国家级教师队伍建设奠定基础。
一、团队建设任务
学院建设5个左右教学效果优秀、教学研究成果突出、团队运行高效,具备较好的发展潜力和较强的创新能力,在师资队伍建设方面起到示范带动作用的教学团队。团队建设主要围绕专业教学改革、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和一流课程建设、专业认证等教学质量工程项目进行布局。通过教学团队建设,改革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开发教学资源,促进教学研讨和教学经验交流,形成一批可推广的教育教学改革成果,力争获得校级、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等奖励,为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奠定坚实基础。
二、申报条件
教学团队应紧密结合学校、学院的办学定位与专业特色,以专业教学组织为建设单位,以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或本科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计划为建设平台,并具备以下条件:
1.团队及组成。团队在长期的人才培养实践中形成,具有明确的发展目标和建设规划、良好的合作精神和梯队结构,老中青搭配、职称和知识结构合理,在指导和激励中青年教师提高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方面成效显著。团队规模5-15人,鼓励以专业或跨专业来组建教学团队。
2.带头人。团队带头人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近五年主持过校级及以上的教改项目或质量工程(本科教学工程)项目,或获得过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励;教学有热情,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管理和领导能力。
3.教学工作。坚持立德树人原则,教学与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了解学科(专业)、行业现状,追踪学科(专业)前沿,及时更新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科学,教学手段先进,重视实践性教学,引导学生进行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培养学生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兴趣和能力;有强烈的教学质量意识和完整、有效、可持续改进的教学质量管理措施,教学效果好,无教学事故。
三、团队职责
教学团队在学院领导下,以教学研究为主体,不断深化教学改革,促进教学质量的内涵式提升,形成一批高水平的教学成果。
1. 创新教育教学理念,提高教学质量;
2. 开展课程群建设、专业建设和教材建设;
3. 组织实施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改革,促进科学研究与教学研究的融合,推行研究性教学,发表高水平教学研究论文;
4. 推进产教融合、科教协同的产学研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实验教学中心、实习实训基地建设;
5. 组织和指导学生参加实践活动、创新创业竞赛;
6. 提升教学团队在学院教师队伍中的典型示范作用,组织团队成员参加各类各级教师教学能力竞赛,以及传帮带的青年教师培养,促进教师队伍后备力量建设;
7. 积极开展教学项目、成果奖等申报工作,并落实主体任务。
四、申报与评选
1.学院教师按照规定的申报要求,积极组织申报,填写团队申请表(附件),且团队之间的成员之间不能重复,否则取消申报资格。
2.学院组织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对推荐的教学团队进行评审,着重依据近5年的建设指标数量进行评判,结果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院审批,批准后准予立项。
3.团队按照三年为一个周期计算,按照既定的年度指标任务,每年对教学团队进行年度考核。考核不达标的团队,将终止团队资金资助。
4.申报与建设期间,团队成员发生师德师风问题、学术不端造成恶劣影响的,一律撤销团队。
五、指标考核与经费资助
1. 以“三教二赛”(教改课改项目、教研论文、教材以及教师教学竞赛和学生学科竞赛)为抓手,年度建设具体指标如下:
指标类型 |
教改课改项目 |
教研论文 |
教材 |
教师教学竞赛获奖 |
学生学科竞赛获奖 |
指标数量 |
校级1项 |
3篇 |
1部 |
校级1项 |
省级1项 |
团核时,可以按照年度具体指标项分别考核,也可以按照“三教”总指标数不低于
团队考核时,可以按照年度具体指标项分别考核,也可以按照“三教”总指标数不低于5、 “二赛”指标数不低于2,进行综合评价。高于设定指标级别的,考核数量按照+1计算。
2. 每年团队建设经费3万元/年,由团队负责人管理,主要用于支持团队成员开展教学研究、课程改革和建设、编辑出版教材、培育教学成果、开发教学资源、外出交流学习、学科竞赛等。三年期结束,成效显著,持续支持。
3. 按照专业规模和跨专业团队人数超过12人的,年度完成指标项翻倍,团队建设经费可增至5万元/年。
六、其他
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未尽事宜,由学院负责解释。
2021年3月23日